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 阅读:1063 次 日期:2014-09-17 15: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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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

1、土木工程学科及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领域的硕士研究生限接收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建筑学及城乡规划学专业限接收建筑学、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推免生相关学术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体条件

1、申请A类资格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综合测评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80分以上,智育为班级前5名或者专业前20%,无不及格课程;

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申请B类资格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②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③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④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的教授联名推荐。

三、复试工作安排说明:

1.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2.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或电话面试的方式进行。

3. 复试流程:

①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完成材料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发放复试通知。

②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收到复试通知48小时内不回复者,视作放弃复试。

③ 申请者应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由复试专家进行提问和考评。

④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四、咨询电话:027-87165906

附件:201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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