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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来源:湖北美术学院网 阅读:955 次 日期:2014-09-18 08: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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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河北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山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6
舞蹈学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5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13
本科 艺术(文) 27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河南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湖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4
舞蹈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6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6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4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4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4
湖南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38
舞蹈学 本科 艺术(文) 48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文) 20
美术学 本科 艺术(文) 8
绘画 本科 艺术(文) 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文) 8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文) 8
甘肃省 美术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环境设计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5

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面向湖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甘肃招生,认可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另组织校考。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湖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招生,其中在湖北、湖南、山东组织校考,其他省份认可各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的合格线: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认可省统考的省份只需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之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专业成绩40%和文化60%之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之和。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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