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网 阅读:1141 次 日期:2014-09-18 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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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1.学校成立“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全校的推免生工作。

2.各院(系)、威海校区成立相应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本单位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推荐工作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2015年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各院(系)推免名额由本科生院下发。

2.我校推免生的遴选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校研发[2011]391号,下载)、《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补充办法》(校教发[2012]563号,下载)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教发[2014]81号,下载)的规定执行。

三、接收工作

1.所有推免生均有资格向本校进行申请,由各院(系)复试后进行录取。复试以面试为主,须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在不超过所在学科导师招收硕士生名额规定的前提下,对导师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不做限制。

3.推免生可以在相近学科内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跨学科推免生需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由接收学科所在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接收。

4.鼓励推免生进行硕博连读,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2013[51]号)。

5.鼓励推免生和硕博连读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前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6.增加推免生获一等基本奖助学金的比例,同时提高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额度。校本部办法详见《2015年推免生(含硕博连读)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

四、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4年起,推免生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我校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0日前,各校区、院(系)将符合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数将确认推免的学生名单按统一数据库要求报送本科生院。

2.9月22日前,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共同将推免生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核。

3.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院(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录取。由于接收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同时进行,为保证推免生录取秩序,各院(系)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月30日。逾期未在网上申请本校,并完成录取确认程序的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证予以接收,具体情况由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10月25日前,各院(系)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本科生院电话:86415676

研究生院电话:86416113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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