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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有关单位:
2014年和田地区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评审材料,推进我地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一)地直有关单位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一式10份,A3纸打印。
3、任现职以来本人相关业务工作总结一份(1500字左右),A4纸打印稿。
4、符合任职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任现职以来聘书或聘用文件原件(近三年)及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符合新人社发〔2012〕90号文件免考条件的,需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
10、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单原件,符合新人发〔2012〕89号文件免考条件的,需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
11、继续教育证书和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译文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发表级别、篇数按照各相应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而定。
13、出具评审前公示结果一份。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前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14、属委托评审的,需出具委托书,报送地区职称办批准后,方可参加评审。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
根据和行函[2012]45号文件要求,为帮助和指导各县(市)职改办逐步规范相关工作,并加强监督,及时反映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职改办在自行组织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需将以下材料报送地区人社局职改办进行复核: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
2、符合任职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
5、继续教育证书和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成绩合格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一)地直有关单位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以个人或单位形式将评审材料报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
(二)在评审开始后不得再补报评审材料。
(三)网上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员登录新疆人事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xjrsjxjy.com),点击屏幕右上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图标,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注册并登陆后,正确填写完整个人资料并进行在线充值,缴费成功,便可在网上选择学习科目。申报高级职称的需选择三个学习科目,申报中级职称的需选择二个学习科目,申报初级职称的需选择一个学习科目。
(四)评审材料所需原件待评审结束后退还本人。
(五)评审费中级280元/人,初级140元/人。
(六)评审材料所需复印件须装订成册,装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领取。
(八)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须在2014年12月10日前将初步通过评审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及花名册(含电子版)报地区职改办复核。
(九)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三年申报。
(十)评委会专家组成员由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三、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2014年10月8日--11月7日(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可自行安排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
申报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联系人:王迎春
联系电话:0903-2069235
2014年9月15日
附件:
1.和田地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
2.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
3.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
4.公示结果的报告
5.聘用文件
6.专业技术职务转岗登记表
温馨提示:
《附件打包下载.doc》来源于皮山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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