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2014年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阅读:835 次 日期:2014-09-19 14: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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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和《公务员法》有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定,我州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职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录公安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相关事宜

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并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开展相关工作。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相关要求

(1)进入体检人员请于2014年9月23日(工作时间)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体检费用自理。

(3)具体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家属(亲友)随同。

(5)体检时,请按工作人员要求逐项检查,切勿漏查,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后果由考生自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9日

附件:甘孜州2014年公开考录公安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名单详情请查询:http://www.gzrsks.gov.cn/NewsDetail.aspx?ID=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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