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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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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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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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 |||||||||
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
6 |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
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
8 | 有无犯罪记录 | |||||||||
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10 | 鉴定单位(全称) | |||||||||
11 | 鉴定单位地址 | 电话 | 邮编 | |||||||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
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3.填写字迹应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