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我是2009年的毕业生,毕业初期我曾经就职于深圳一家上市公司(私企),当时已经签了就业合同,但后来因为家庭的原因,我与该公司解除了用人合同,至今已半年有余。期间,我曾经将户口落在深圳,现在,我在家待业,户口已迁回云南,我的人事档案现在在我手里,报到证已经没有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在报到证上盖章了),请问老师,我现在算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吗?
回复:属于已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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