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通过各有关单位依照2014高级职称评委会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从2014年9月22开始向市人社局职科科报送申报材料,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的向各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推荐。
(二)全市中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评审程序:本人申请,单位推选,主管部门复核上报,市人社部门向高评委推荐,高评委评审,省人社部门核准。特别提示:2014年度职称评审将使用《黑龙江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与《职称管理软件》(2013版)共同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一)申报人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通过《黑龙江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职称申报正式版)填报申报信息(申报网址:http://1.62.89.38:8888/pwh/cj.jsp。
(二)基层单位
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工作,强化基层单位推荐。要设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材料齐全、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审核同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主管部门复核。
(三)主管部门
各专业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复核所属单位申报材料;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向“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传申报人员信息;填写申报人员名册;将申报人员信息录入《职称管理软件》(2013版),并形成上报盘;组织申报人检查确认《职称管理软件》和申报人员名册信息,由申报人在申报人员名册上确认签名后报送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
以下提供的各类证件和相关材料必须为原件。卫生、教育部门申报材料依照省行业主管部门文件要求装订,其他专业按申报材料目录装档。现将申报材料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人员信息数据。《职称管理软件》形成上报盘,同时各有关单位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向“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高级申报人员均填写一式二份,在右上角标明主表和副表。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单(或免试表和佐证材料)及各考评结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单粘贴在主表最后一页,副表粘贴复印件各一份)。评审表封页主管部门及代码填写:绥芬河B14。
(三)人事档案。事业单位还须提供年度考核备案卡。
(四)现任职资格证书。中级任职资格为考试类的,同时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五)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提供有效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证书。免试人员除提供免试人员登记表外还须提供相应免试佐证材料。
(六)毕业证书。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须一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一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七)继续教育证书。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参加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卫生、会计、审计、出版和非医疗机构药学系统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人员,需提供本行业规定的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
(八)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必须提供与申报专业内容一致的《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九)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成果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原件。
(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务聘书。
(十一)其他情况用表。同级改职人员、学历破格人员、流动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审查表一式一份。
四、相关要求
(一)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9月1日算起。
(二)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工作,建立和完善推荐办法;要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在推荐工作中需严格执行回避原则,推荐人员需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予以推荐;要做好职称推荐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要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要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严格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各专业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提升对资格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净化职称评审环境。各专业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可综合利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知网”等网络平台,对有异议的学历、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参与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已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
附件:
2、申报材料目录
温馨提示:
《申报材料目录》《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查表》来源于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9月23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