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考公务员的时候我是属于可以免交费的考生,我的户口在楚雄州永仁县,请问现在要如何办理免交费的手续呢?
回复: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请于2010年7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现场提交或用挂号信件邮寄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邮编:650031。中心联系电话:(0871)5398823 53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