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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公卫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其中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3名,大鹏新区健康教育中心公开招聘2名,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卫生监测1人
疾病预防控制1人
信息管理1人
(二)大鹏新区健康教育中心
计生宣传和计生信息管理1人
健康教育1人
(三)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
会计1人
文秘1人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主楼(1栋)1208办公室。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公卫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贴好本人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
7.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条件设置了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面试
面试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结果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
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
(二)管理方式
新聘用的人员采取直接管理模式,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8333192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9月23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大鹏新区公卫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doc》来源于大鹏新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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