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农业系列高级及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网 阅读:2320 次 日期:2014-09-24 15:33:23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黑龙江省农业系列高级及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农委(农业局、农机局、水产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全省农业系列(含农艺、农业工程、水产工程、养殖产品工程专业,下同)高级及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任职资格时间计算问题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9月1日算起。

二、关于执行《评审标准》问题

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做好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关于学历破格人员申报问题

学历破格晋升人员必须先进行答辩,不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的不予评审。由答辩人提供1篇近期正式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上报评审材料时提供答辩论文原件及一式三份的复印件),就有关学术及专业技术问题向专家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关于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先申请评审,但暂缓核准,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后,方可按职称工作管理权限进行核准,印发任职文件和颁发职称证书,任职时间仍按2014年9月1日计算。

五、关于呈报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问题

(一)各申报地市、各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各地、各单位按申报人员所属专业分类汇总。

2、上报《拟评人员名册》(附件4),打印盖章,一式二份。

3、学历破格人员单独打印名册。

4、按时上报评审数据。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提交市(地)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按照省人社厅更新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录入并生成的拟评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下载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二)个人申报呈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

2、现职务资格证、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书。

4、学历认证相关材料。

5、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

6、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外语计算机免试表。

7、《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结业证书》。

8、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9、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10、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11、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12、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3、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14、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15、《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贴在材料袋正面。

(三)个人申报材料组卷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卷材料(上报人社厅核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装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其中一份为主表(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事业单位现职务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登记表)。

2、《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结业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如为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4、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因学历和学位免试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因年龄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5、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6、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结业证书。

8、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9、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10、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11、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2、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不需装订)。

按序号(2)—(11)的顺序装订,为防止证件丢失,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需要先粘贴固定在A4纸上,再将A4纸连同其他需要装订的材料装订成册,并与评审表、一览表按顺序装袋。

第二部分:副卷材料(评审后返回材料)。按以下要求装订装袋:

(1)业绩成果材料。按成果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业绩材料等顺序装订。

(2)论文、论著。不需要装订,与业绩成果材料按顺序装袋。

六、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层层把关,确保质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把好推荐关,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各级主管部门要把好审核关,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管理,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严格程序,确保时效。省农委职称办接收及返还评审材料只对各市地的人社局或农业、农机、水产等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各市(地)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所辖县(市、区)的对口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

(三)精心组织,按时上报。按照省人社厅的规定,农业系列呈报材料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14日(双休日不休息);破格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各市(地)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市地、各部门评审材料报送及取回时间表》(附件1),并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上报和取回申报材料,严禁个人报送评审材料。

(四)严格审查,认真负责。人社厅明确要求,今年开始,遇有以下情况将不予核准:主管部门未填写审核意见或未加盖公章的,未填写基层推荐票和年度考核结果的,无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且不提供免试审批表的,后取得学历专业不对口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未填写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真实性承诺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关于2014年度高级职称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327号)办理。

呈报及领取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省农委人事处 0451-82606894 82602071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1、各市地、各部门评审材料报送及取回时间表

2、申报材料目录

3、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黑龙江省农业技术高级(中级)评委会拟评人员名册

温馨提示:

《申报材料目录》《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黑龙江省农业技术高级(中级)评委会拟评人员名册》来源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9月23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excel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