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4]45号)的安排,现将山西省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专业通过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应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4年9月29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5:00—17:30
审核地点: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太原市望景路3号)
三、审核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一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授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与上传照片同底片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 参加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拒绝审核。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三年内禁制参加任何职业资格类考试。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的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2003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014年9月24日
附件:资格考试审核表(一)
合格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见: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0560175437516349.html
姓名 | 档案号 |
李维华 | 0320000003204140436 |
李佳军 | 0320000003210140010 |
马存梅 | 0320000003212140047 |
王朴 | 0322013146003000012 |
段开宝 | 0322013146003000013 |
刘卢顺 | 0322013146003000048 |
李美红 | 0322014146011000037 |
张慧智 | 0322014146011000120 |
胡海潮 | 0322014146011000149 |
王庆 | 0322014146011000174 |
罗红霞 | 0322014146011000182 |
温馨提示:
《资格考试审核表(一).doc》来源于山西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24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