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口岸办招考普通雇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746 次 日期:2014-09-24 16: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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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口岸办2014年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及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报名及初审情况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经资格初审,以下人员符合招考条件:

陈佳瑛

二、关于面试的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4年9月26日下午3:00-4:00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楼。

面试考生统一在口岸办六楼会议室(606室)候考,由引导员带领进入考室。

(三)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1.报到。

面试的开考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下午3:00。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当天下午2:30前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达面试候考场查验证件。

考生经证件查验并关闭寄存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程序。

2.延误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试。

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发问。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4.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到面试室外等候,待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立即离开考场。

5.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清退考场和候考室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及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面试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三、面试咨询

咨询电话:83758557

特此通知。

市口岸办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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