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边州和龙市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和龙市政府网 阅读:831 次 日期:2014-09-25 13: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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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

二、认定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或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的,或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的;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的,或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六年以上的。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统一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不进行转正定职。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个人向本单位申请,并填报《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二)考核公示。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工作情况及认定条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组织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部门将下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申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核准。

四、提供材料:

1.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申请(红头正式文件);

2.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学历网络查询证明材料或毕业生登记表;

4.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或企业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档案系列提供档案管理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附件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汇总表

温馨提示:

《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doc》、《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汇总表.xls》来源于和龙市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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