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4年度质量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99 次 日期:2014-09-26 1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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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报送2014年度质量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4〕224号)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的质量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度。仍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岗位数量推荐评审人员。目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通过评审的,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要求,在核准的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实行竞聘上岗。事业单位人员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2014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

三、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3〕20号)要求,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授权我市组建的工程技术高级评委会不包括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

我市所属单位须由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后进行申报。

申报地点:延安三路123号青岛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801房间)

联系人:刘学刚,联系电话:83095561。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4年10月9日16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14年度质量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附件2 2014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 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qdhrss.gov.cn/rsj/27/53/231/2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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