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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9月29日8:00,电光学院教务办公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
9月29日上午八点,电光学院二楼研讨室、会议室
二、复试程序、录取原则
1. 复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根据学科的特点对推免生的外语交流能力、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培养潜能的进行复试。学院复试具体方法如下
1、外语交流能力(20分):采用专业外语阅读翻译、口语交流方式进行面试;
2、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30分):面试;
3、科研、创新能力(30分):面试;
4、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培养潜能(20分):面试。
2. 复试程序:
10日上午8:30,分组按顺序逐个进行外语交流能力、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培养潜能面试,每人约20分钟。
3. 成绩计算办法:
外语交流能力(20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30分)、科研、创新能力(30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培养潜能(20分)
4.复试专业分组:
序号 | 同一排队录取的专业分组(专业代码) |
1 | 物理电子学(080901)、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光学工程(0803)、生物医学工程(0831)、光学测试科学及仪器(0803Z1)、光电科学与工程(0803Z2)、激光科学与工程(0803Z3)光学工程(085202)、仪器仪表工程(085203)、集成电路工程(085209)、生物医学工程(085230) |
2 |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电路与系统(080902)、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
5.录取办法:
学院按电类与光类两大类学科分别面试,分硕博连读、学术硕士、专业硕士三类根据成绩排序并予以公布,按复试成绩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学校审定。
拟录取名单上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复试排名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玲玲、柯璟:84315431
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岩:8431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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