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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武清区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开展武清区卫生系统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度武清区卫生系统所属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0名,其中:城区医疗卫生单位135名、镇街卫生院45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1日至1996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津户籍需符合进津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清区卫生系统201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卫生人才网、武清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布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报名与考试时间、招聘程序和要求等。公布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8:00开始至10月15日下午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8:00开始至10月16日下午17:00结束。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招聘与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城区医院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职位及镇街医院招聘职位低于1:2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在10月17日(上午8:00—11:00)可改报能开考并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凡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重复注册或注册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天津市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岗位医学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合格线以下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点起。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1月4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及地点详见网站公告。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后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日内从该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出具考核报告。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通过武清人才网、人才市场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2106601、82129992
监督电话:82138652
武清区人力社保局
武清区卫生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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