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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抽题回答问题及考生回答面试老师在现场所提出的问题的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在20分钟以上。
2、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占30%
以往取得的各种外语成绩;外语基础;外语交流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的能力。
(2)专业知识,占30%
申请知识产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主要考察其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其本科专业及相关知识,考察其对于知识产权的一些基本认识。
申请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主要考察其在法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法学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其在法学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含实践能力),占40%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科期间的科技创新成果、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竞赛活动获奖、其他表彰奖励;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2014年10月9日8:30—12:00,知识产权学院229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复试在10月9日14:30-17:00进行。
2、复试地点
申请知识产权专业的考生在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39房间进行复试;申请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的考生在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339房间进行复试。
三、复试程序和录取原则
1、复试程序
面试通知:知识产权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确定具有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正式面试:10月9日14:30-17:00。
面试等候:面试前考生在知识产权学院229室、231室等候。
面试纪律: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2、录取规则
参加复试的同学,由知识产权学院根据面试成绩及学校规定的录取名额确定录取名单,并由学校在复试结束后2天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同意接受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复试后考生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学生。
四、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志聪,025-84303387,15850559061
董新凯,025-84303587,13601589067
2、学院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涛,025-84303369,18951791827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涉及的事项,除《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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