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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人社局、人才服务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社局,省人才服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自然科学科研机构(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经纪等机构)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科学研究(含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体育科学研究(含运动人体科学、运动技术学、体育工程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及要求
(一)评审工作执行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29号)文件要求,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学历、资历的前提下,任职时间必须达到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年限,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二)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具体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2)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5)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6)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7)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8)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9)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0)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计算机考试: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3)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4)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
(5)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科以上合格证书的;
(6)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3、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1)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标准的,在评聘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2)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4、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当年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成绩。
(1)取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2)凡参加省里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三)按照黑人发[2007]49号、黑人发[2007]50号和黑人函[2007]87号文件规定,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
各市(地)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将该表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一并报评委会。
(四)凡申报“绿色通道” 高级任职资格材料的,需提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上报截止时间9月30日。
(五)符合职称评审政策和评审条件的非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局管理的,通过人才服务局申报;人事档案不在人才服务局管理的,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申报工作按属地化管理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六)申请同级改职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应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评委会。
(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手续完备,《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申报评审材料包括:
(一)拟晋升高、中级职务的,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三)现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登记表;
(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指后取得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五)有效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免试佐证材料及《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人员审查表》;
(六)《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成果证书、业绩材料等;
(七)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流动人员的《审查表》;
(八)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九)拟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学历破格人员须在提交给评委会的正式发表的论文中确定一篇作为答辩用论文(一式五份,复印件,与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十)认真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高级15份、中级10份),要按照《评审标准》中条件如实填写,内容要与呈报的材料相一致,并有对应的索引。该表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一)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有关要求
各市(行署)人社局、人才服务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社局,省人才服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按要求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一)各单位除要认真审查评审材料外,还要认真审查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并将上述材料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报评委会。
(二)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已更新,改为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http://1.62.89.38:8888/pwh/cj.jsp。各基层单位务必在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前下载更新,或下载安装更新后的系统,并通过更新后的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的信息,按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打印的《黑龙江省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名册》中项目必须填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工作,建立和完善推荐办法;要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在推荐工作中需严格执行回避原则,推荐人员需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予以推荐;要做好职称推荐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要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要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净化职称评审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可综合利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知网”等网络平台,对有异议的学历、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参与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已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五)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2014]58号)文件精神,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3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200元。
五、呈报材料时间、地点
上报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中直单位“委托评审”、“绿色通道”材料需提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截止时间9月30日。
上报地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教育处(省政府前楼518房间)
联系电话:0451-87011386、82628386 13503655728
联系人:何睦 李红梅 王晓群
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黑龙江科技网”科技服务栏目职称评定,网址:http://www.hljkjt.gov.cn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24日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2:《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4:《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附件5:《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附件6:《流动人才审查表》
附件7:《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
温馨提示:
《申报材料目录》《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流动人才审查表》《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来源于鸡西市人才服务局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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