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考场须知
来源: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893 次 日期:2014-10-11 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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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不准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试室,已带的须关闭后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考试场所。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必须停止作答,并将考卷放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考卷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考卷带离考场。

四、考生应按考试要求作答。未按考试要求作答,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自负。

五、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该科目按零分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夹带书籍、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答卷的。

4.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场,不按规定放在指定地方、带至座位上的。

5.不在准考证上规定的试室和座位参加考试,又拒不改正的。

6.在试室内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行为的。

六、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七、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打骂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考生,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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