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来源:泉州市公务员局网 阅读:1383 次 日期:2014-10-15 14:37:3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福建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67号)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发挥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