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抚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抚人社发〔2014〕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政策
2014年中小学校教师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政策,按照《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30号)执行。
二、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符合评审政策的在籍在岗教师。
三、基本原则
1. 继续实行按岗位限额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实行“评聘合一”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空额内申报。各单位根据空余岗位情况,提出使用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报告单》(附件1)或《县(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报告单》(附件2)。
2. 参评人员要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四、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具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①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②不服从分配,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班主任工作,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不能履行现有岗位职责,严重失职的;
③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
④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按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文件规定不能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
2. 学历、资历要求
参评人员的学历专业应与现在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后取得的本科、大专学历5年以上,可视为同等学力。
(1)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
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④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②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③获得博士学位后,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至少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申报晋升教师职务或等级,需要提供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4.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须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可通过一个计算机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县级以下(不含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凡晋升高一级中小学教师职务人员,需认真完成规定的班主任和德育工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和德育教育工作,实绩突出,多次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2. 向农村、边远学校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有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
3. 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和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中小学卫生保健教师申报“学校卫生保健”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并按相关任职条件组织评审。
4.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人员需有饱满的工作量,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80%。24个班级以上正校级领导,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三分之一。
5. 经市、县(区)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民办学校在籍教师,符合评审规定的,可参加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6. 落实参评材料申报、受理、审核、审查制度和责任。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提供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材料,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论文,须在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
7. 实行层层推荐负责制。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的申报办法。各申报单位需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考评专家、单位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等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推荐至主管部门。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同时提交《公示报告》。县(区)教育局上报评审材料时,要提交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以及论文、科研成果、奖项和3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统一在本县(区)行业内进行公示的公示结果。
8. 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员须在“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表”第十二页“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本人签字;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 继续实行学历认证、论文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检索制度。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若2000年之前毕业,学信网上检索不到,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查询结果均须打印,经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核实后盖章。
10. 加大对弄虚作假参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提供伪造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未经公示、暗箱操作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评委会例会时间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拟于12月例会。
七、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 各单位须按要求及时上报参评人员材料。报送教育局材料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至2014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有效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15日。材料报送地点:抚顺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57500656。
2.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按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填报,申报职务分别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3. 参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学历年限、免试年龄均计算到2014年末。
4. 申报参评中、小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备材料:
(1)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上一年度教师考核表;
(3)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著作论文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抚顺市教师职务综合评审量化表(附件3);
(11)到农村学校支教经历证书或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12)2014年抚顺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初审记录(附件4)由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jyjrsc@126.com;
(13)《2014年抚顺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名单》(附件5)由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jyjrsc@126.com。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0日
详情请见附件:
温馨提示:
《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通知单.doc》《县(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通知单.doc》《 抚顺市教师职务综合评审量化表.xls》《2014年抚顺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初审记录.xls》《 2014年抚顺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名单.xls》来源于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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