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泸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2〕389号)、《关于公布取得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18号)精神,现就核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凡在泸州报名参加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考评,成绩合格且符合颁证条件的技师(含中央、省属驻泸有关单位委托核发,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可申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空白《资格证书》。
二、核发程序
(一)证书领取
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部门和委托我局核发的中央及省属驻泸有关单位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审批名册》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附件2,经我局审核此件可作为证书下发之前单位聘用和申请工资调整依据)、《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发放单》(附件3)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社局310-312办公室)领取空白证书。
(二)证书填写
《资格证书》由拟办证人所在单位经办人负责填写。证书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字体规范,颜色为蓝色或黑色,不得涂改;证书须贴二寸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工种栏按合格人员名单中报考工种填写;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14年9月11日;证书所需填写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三)证书编号
我局核发或委托我局核发的证书,由我局统一编号,统一填写。
(四)证书盖章
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部门和委托我局核发的中央及省属驻泸有关单位持职业道德合格证书原件(今年通过职业道德考试人员提供我局统一格式的职业道德合格证书打印件,样式见附件4)和拟盖章证书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社局310-312办公室)审核后,送省厅复核、盖章。
(五)证书发放
1.证书严格按实际合格人数发放,并实行领取登记、签名制度。
2.对于错填、损坏的证书,必须持错填、损坏的旧证换发新证办理换发手续。
3.对于证书丢失需要补发的,须提交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及原公布合格人员名单文件,经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审核后,按办理程序办理补发手续。补发的《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应注明“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三、时间安排
(一)领取空白《资格证书》时间
从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二)审核时间
10月27日至10月31日为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安排: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10月27、28日;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10月29、30日;市本级及市属以上单位10月27日至10月31日。
(三)领证时间
预定为2014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公布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证书》是对持证人达到本工种相应技术水平的认可,是持证人聘任(用)相应等级岗位的资格凭证,其发放办理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交接、运输、保管、办理和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二)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泸有关单位在办理《资格证书》发放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办证人员证书工本费。
(三)任何地区、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刷、发放、伪造、涂改《资格证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严肃查处;对伪造、贩卖、制售假证书的,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予以严厉打击。
(四)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泸有关单位在办理《资格证书》时,需了解咨询有关问题,可与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联系人:姚波、熊艳
联系电话:3119205、3194815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1.2013年度泸州市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审批名册
3.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发放单
4.职业道德合格证书格式
温馨提示:
《附件下载.doc》来源于泸州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10月20日。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