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阅读:1322 次 日期:2014-10-21 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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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 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 2014年 12月 31日 ,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

(二)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要求

1.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A级证书有效期4年;B级证书有效期3年;过陕西省省线证书有效期1年)。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2.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1.高校教师系列按照规定“完成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按照相应系列主管厅局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陕师院职改〔2012〕5号)等文件实施评审工作。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1.评审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实施评审工作。

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 1959年12月31日 前 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2.关于申报学科问题

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以下23个:(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3.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

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在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数据为准,作为我校201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另外,根据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文件精神,将《陕西教育》高教版纳入核心期刊范畴,但在任职以来在《陕西教育》高教版发表的文章只能认定1篇为核心刊物,其余为普通刊物。

4.关于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问题

在科研项目类成果的立项和结项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横向课题是指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完整经费支持并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合作立项,有一定研究价值,成果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项目。

5.关于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学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根据学校实际自主实施,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计划学时。

(二)教育系统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教育系统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评审工作。

(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图书资料、档案、卫生、出版、会计、经济、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按照省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组织机构

1.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要求组建2014年度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及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按要求履行各级评审组织职责。

2.学校成立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职评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实施,研究处理评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组长:付建成

副组长:王凯 文明 刘宏佺 相艳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纪委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主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人事处处长。

职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校职评办”),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四、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日程安排表》(附件1)。

五、部分事项的修订说明

(一)考虑到我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规划和教师合理流动,在职称评审时,对停办或即将停办的部分学科专业有必要进行限制和封堵。

同时,鉴于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实际现状,为尽快适应学校发展及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学校本年度职称评审将适度向重点发展学科专业和师资紧缺学科专业倾斜。正高级向教育心理(学前教育)、外语、音乐、美术、生物、化学、体育等学科倾斜;副高级向教育心理(学前教育)、外语、化学、数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倾斜;中级向教育心理(学前教育)、中文、历史、体育、思政等学科倾斜。逐步形成良性机制,用职称评审来调节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二)鉴于高校教师等各系列评审文件中均已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作为必要条件之一,学校在今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中,取消对“任现职以来参加学院安排的继续教育并获得结业证书”项目的赋分,原有分值随之适当调整。

(三)鉴于我校“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对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教学能力的积极影响,对获此校级奖励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5、4、3、1分计入量化考核分中,且不再与其他计分项目重复赋分。

(四)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规定,对完成“基层实践锻炼”和“国内大学进修”任务的,在今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考核中按加1分计算。

六、其他注意问题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等填报表格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今年的评审表中一些项目是进行过修订的,请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评审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处理,使用8K纸,合页,双面打印,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须提交个人总结,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须另附个人单行材料,个人总结及单行材料与评审表提交份数一致,签名须为手写;表中组织意见须为手写,审查公章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

(二)关于晋升讲师职务人员的公开课评议问题。凡申请晋升讲师职务人员均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公开课评议,分数计入客观量化分。

(三)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述职答辩问题。凡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综合业务能力述职答辩,之后根据要求再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答辩。

(四)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相关材料需严格根据上级及学校规定进行量化打分,其中教学工作主要由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分别负责审核量化;科研工作主要由科研处、教务处分别审核量化;荣誉类获奖等主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量化,其他各类工作分别由各主管职能部门及部门职评小组负责审核量化。

(五)今年各系列继续按照学校具体要求准备个人参评材料,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材料后及时报送。

(六)坚决杜绝非法期刊,对于弄虚作假、谎报学历学位或工作业绩者取消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材料(含文件、填报表格及重要通知公告等)均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查询并请注意更新内容。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有关部门和申报职称的教师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各类评审材料。

校职评办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日程安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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