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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州直各相关单位:
2014年职称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有关要求,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初审公示制。现将初审情况通过“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1日——10月25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署名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示人员若有材料需补充,补充时间为10月28日—10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相关政策说明:一、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服从所在单位的有关安排。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从任职时间开始计算,2008年前任职的从2008年开始计算,以后的从实际任职时间开始计算,可累计;并依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行业管理部门分级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对象学时审核工作,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统一验印。没验印的学时数不予认可。
二、2014年没有聘任记录的,由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三、为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需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员,材料统一交各县(市)人社部门,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州人社局专技科;州直相关单位申报人员交各单位,各单位检验后加盖公章由政工人员统一上报州人社局专技科。个人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补充材料要注明姓名、单位、申报系列、专业)
举报电话:8222575
传真电话:8222575
附件:
1、中一(职校)合格人员名单
2、中一(职校)不合格人员名单
3、中高合格人员名单
4、中高不合格人员名单
5、小高、幼教合格人员名单
6、小高、幼教不合格人员名单
7、农业系列合格人员名单
8、农业系列不合格人员名单
9、工程系列合格人员名单
10、工程系列不合格人员名单
详情请参见:http://www.qnrc.gz.cn/Article/ShowInfo.jsp?articleid=1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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