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初任培训对象为:2014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公安院校新分配到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的警校毕业生。
二、培训目的
帮助新录用和新分配的机关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公务员制度,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和作风建设(军事化训练)、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廉政教育、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管理能力、盐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依法行政、保密教育、公务礼仪等。
四、培训时间
根据初任培训工作要求和我市公务员录用工作实际,共举办3期培训班(每期12天),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第1期培训班对象为市直、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新录用的非公安类公务员(267人),培训时间为10月26日—11月6日,10月26日下午报到。
第2期培训班对象为亭湖区、盐都区、东台市、大丰市、建湖县新录用的非公安类公务员(271人),培训时间为11月12日—23日,11月12日下午报到。
第3期培训班对象为全市公安机关2014年新录用人员和新分配的警校毕业生(104人)。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第1、2期培训班学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区位图见附件2)。第3期培训班学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人民警察学校。
六、有关事项
1.初任培训是公务员重要的法定培训任务,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成绩和学习情况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学员按时脱产参加培训。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要提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88198801。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自备饮水器具和洗漱用品。学员报到时,缴纳培训费800元、教材资料费160元、食宿费1440元。以上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学员所在单位在教育经费中列支。非公安类公务员报到时自备军绿解放鞋1双(用于军训)。
3.请各县(市、区)在参训学员中各明确1位领队(人数较多的地区可安排2名领队),领队人员开班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
4.学员报到时须填报《盐城市2014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表》(附件1)。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面向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经济和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除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且具有从事相应专业3年以上基层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与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党总支(盐城市沿河中路16号304室);联系人:秦仲山;联系电话:0515-88363006。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本次选调。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共同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选调人员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ychrss.gov.cn)、盐城惠农网(www.ycco-op.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七、选调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2014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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