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深圳市事业单位考试期间手机使用问题
来源: 阅读:752 次 日期:2014-10-24 16:52:1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10月深圳市事业单位考试期间手机使用问题”,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问:2014年10月深圳市事业单位考试期间,哪些行为属于手机使用的情形,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界定为“手机使用”的情形包括: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震动;三是携带手机作为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短信等;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六是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报考者使用手机将按事业单位招聘违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 深圳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深圳市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