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10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考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确定?专业硕士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何确定?
答: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报考者须提前咨询招考单位,由招考单位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硕士的学位名称,并非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相关代码与《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学科(专业)代码无一一对应关系,可参考学位名称及所学课程按最相近原则对应《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专业。例如,“法律硕士”可以报考研究生专业要求为03-法学或0301-法学类专业的岗位,但须同时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