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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校生报名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月4日,学校组织、指导本校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第二阶段:2014年11月4日上午学校审查本校已报名考生报考资格,11月4日下午15:00后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生成考生号。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5日-8日,市招生考试中心采集已报名类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第四阶段:2014年11月10日,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报名信息表,学校组织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特别说明:各校借读的在校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考
二、社会考生报名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月4日,社会考生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第二阶段:2014年11月5日-8日,已预报名社会考生到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教育局一楼,解放路192号)
社会考生(含建瓯籍在外地就读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下同)。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所有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还须提交由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报名资格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身体健康(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福建省户籍考生;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或在中国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建瓯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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