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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协勤从事公安辅警岗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招聘协勤35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协勤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复退士兵、士官、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治安积极分子、具有公安、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和具有特殊业务技能的,可优先招聘录用。
4、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协勤文职人员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 10月30 日至11月3日。
2、报名面试地点:玉屏县公安局政工室。
3、报名费用:无。
4、报名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其它能证明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的纸质资料。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现场设在县公安局政工室,应聘本人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毕业证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3、考核面试、笔试、体能测试。考核面试与报名同时进行,在报名现场设置考核面试考场,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考核面试。考核面试考官由我局招聘考核领导小组3至6人组成。考核面试采取问、听、察、现场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每次考核面试1人。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形象气质。笔试考核基本法律知识。体能测试由我局警务教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在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中确定一个等次。考核面试的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30%,原则上报名停止。
4、体检。在考核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等次以上人员中,根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项目:身高、有无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无明显疤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身高不符合条件。
5、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政审对象。
6、拟定招聘人选。
由我局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考核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
7、上岗培训。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业务培训工作由我局统一按照《铜仁市公安机关协勤文职人员上岗培训大纲》组织实施 。
8、聘用。
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我局提出岗位安排方案,与招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比照正式聘用人员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月工资待遇1500元,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着统一协勤制服。
3、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原招聘单位提供支持和帮助,被录用(聘用)的从正式派遣之日起计算工龄。
4、受聘协勤、文职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5、协勤人员在聘用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食宿自理。
联系人:刘水波、鲁婷
联系电话:0856-3229423、13638132900
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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