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第24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补充通知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61 次 日期:2014-11-04 14: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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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厦门市第24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分两批进行,(1)班为考评员新证班,(2)班为考评员换证、高级考评员新证和高级考评员换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申报本期考评员培训且审核通过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1、(1)班:2014年12月13-14日(周六整天和周日上午)上午9:00,提前15分钟签到。

2、(2)班:2014年12月20日(周六)上午9:00,提前15分钟签到。

三、考试时间:

1、(1)班:2015年1月3日(周六)

上午9:30-10:30理论考试,提前15分钟进场。

2、(2)班:2015年1月3日(周六)

上午8:30-9:15技能考试

上午9:30-10:30理论考试

四、讨论时间:

2015年1月3日(周六)上午10:30-11:30将按职业分组进行有关职业标准、教程学习的讨论。

五、培训、考试与讨论地点:厦门技师学院万寿校区(万寿路41号)。

可乘坐3、12、19、32、 112、659(同安)、857(海沧)、951(杏林)、959(集美)路公交车到“将军祠”站下车,步行至电业局万寿路口站,转乘16路车到“第二实验小学”站下车,即可到达。

六、其他事项:

1、学员因有事无法参加培训,需提前3天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请假,请假条必须有单位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中心将另外安排请假学员参加下期培训。

2、在培训期间无故旷课或迟到超过全部课程三分之一的,按自动放弃考评员培训资格处理。

3、报名资料未齐全的学员请于培训当天补齐资料。

4、请未缴费的学员于培训当天缴清费用。

5、联系电话:5320155。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福建省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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