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要求
(一)教授2名,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
(二)副教授4名,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讲师1名,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主要以人才团队成员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校外人员。
三、应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研究员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教学科研经历:国内外优秀学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接受过较好的大学基础教育,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符合中山大学教授岗位的基本要求。
7.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若通信作者超过一位,则该论文被所有通信作者平分,以下同),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著作和本专业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
(2)主持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部省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外校应聘者,原则上达到学校“百人计划”要求(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vitation/Professor/201304/457.html)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具博士学位且毕业后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满2年。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教学科研经历: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接受过较好的大学基础教育,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符合中山大学副教授岗位的基本要求。
7.学术水平: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2)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三名以内)。
外校应聘者,原则上达到学校“百人计划”要求(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vitation/Professor/201304/457.html)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学位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入职时须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聘任助教满2年(应届博士生、博士后出站者不作要求),应聘重点团队讲师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35周岁以下。
6.教学水平:具有承担相关学科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通过学院的教学能力测试。
7.学术水平和潜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或EI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具有显示度的代表作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著名期刊JACS、Angew.Chem.Int.Ed.、Adv.Mater.、AIChEJ、Ind.Eng.Chem.Res.、Chem.Eng.Sci.或水平相当的期刊上。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请严格按照申请表后的填表说明填写表格。
(二)其他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7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专家评审论文3篇(一式三份)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填入职位申请表中的论文均需附相关机构的检索证明,所有项目及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5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专家评审论文3篇(一式三份)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填入职位申请表中的论文均需附相关机构的检索证明,所有项目及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论文2篇或第二作者以上的专著)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填入职位申请表中的论文均需附相关机构的检索证明,所有项目及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5日(仅招聘副教授、教授)
2015年03月15日(仅招聘讲师)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李颖(人事秘书),毛宗万(院长)
联系电话:020-84110919/020-84113788
E-mail:liying27@mail.sysu.edu.cn,cesmzw@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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