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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宝鸡市千阳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54 次 日期:2014-11-05 1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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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及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4〕12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1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1名、医学影像专业2名、麻醉学专业3名、口腔医学专业2名、预防医学专业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5年在校毕业生和专升本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5、年龄30岁(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持有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高校在读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填写《千阳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千阳县人社局201室

(4)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时,招聘岗位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版半身小2寸免冠彩照3张,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随即取消其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定于11月14日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等。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6、公示和聘用

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宝鸡市定向招聘办公室统一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五、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917—4245323

附:千阳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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