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院校在江苏省普高特殊性招生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
有关院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办法,请考生直接向院校招办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有关招生录取办法,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