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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江西省警卫局是武警建制的公安现役部队(也称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担负着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将从地方院校接收一定数额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我省警卫部队工作。
一、接收人数及专业
2015年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5名(男生),接收专业为法学类本科3名(法学、治安、侦查专业),工学类研究生1名(电子信息工程方向),管理学研究生1名(会计专业)。
二、接收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直系亲属历史清白,思想进步。
(二)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毕业生为主。
(三)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四)接收的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硕士研究生在29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2014年11月初至11月30日前,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将分别在相关高校举行专场招收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公告。
2、网上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务必登陆江西省公安厅(互联网)主页,在政务公开专栏民警招录栏目下,下载招收简章和相关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由二个部分组成:(1)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须明确该生是否为一本、二本或提前录取及该生在校期间必修课补考科目和补考次数,并加盖学校(不是院系或其他部门)公章;(2)自荐材料以及可以反映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的特长、奖励、证书等。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报名信息表》和《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表)。
报名说明:1、在11月30日前,将附件表(一)电子版及时发送至邢干事邮箱(648086383@QQ.COM)。
2、将附件表(二)、相关报名材料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称和姓名)于12月1日上午09:00时,由报考者本人送至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399号)(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没有纸质报名材料,且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知识能力测试。按照接收条件对报名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查筛选,根据岗位需求确定人员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确定。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
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合格者必须参加我警卫局组织的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体检检查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500米。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中长跑1500米:在8分30秒内合格。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的进行检测。
(四)政治审查。知识能力考试、面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都合格者,部队将派员到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审考察,时间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
(五)录用及草签协议
原则上按接收计划,分专业根据知识能力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经研究确定录用的学生,即可草签接收协议。
(六)档案审核。经草签接收协议的学生,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本人档案和“三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送部队逐级审核。
四、有关说明
(一)分配去向。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警卫处岗位任职,任职的时间不少于2年。
(二)职级待遇。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伍部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毕业定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三)筛选淘汰。从草签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399号,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编:330038,联系人:邢干事,联系电话(传真)0791-88156823,手机:13970080596。凡涉及我处接收地方大学生入警相关事宜,均以以上电话答复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备注:如果单击附件无法打开,请点击鼠标右键-目标另存为进行下载)
附件1: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温馨提示:
《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报名信息表(电子版).doc》《2015年江西省公安警卫部队接收大学生报名信息表.doc》来源于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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