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贵粟疏
来源: 阅读:1887 次 日期:2014-11-11 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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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传】晁错(前200前154),颍川(今河南禹县)人,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的政治家。初从张恢学申不害、商鞅的法家学说。文帝时任太常掌故,曾奉命从故秦博士伏生受《尚书》。后为太子家令,得太子(即景帝)信任,号“智囊”。景帝即位,任为御史大夫。他坚持“重本抑末”(即重农抑商)政策,主张纳粟受爵,建议募民充实边塞,积极备御匈奴贵族的攻掠,并进言削藩以巩固中央集权,得到景帝采纳。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诸侯因此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名,举兵反叛。景帝畏于七国连兵,遂将其处死。晁错的著作较为完整的现存有八篇,散见于《汉书》的《爰盎晁错传》、《荆燕吴传》和《食货志》。他的文章称为“疏直激切,尽所欲言”,其中《贤良对策》、《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等,皆为“西汉鸿文,沾溉后人,其泽甚远”(鲁迅《汉文学史纲要》)。【题解】西汉建国初期,汉高祖刘邦由于采取了罢兵归家、抑制商人、轻徭薄赋等一系列措施,使秦朝末年因连年战争而遭到严重破坏的农业生产逐渐得以恢复。文帝即位后继续奉行“与民休息”的政策,重视农桑,促进了农业的繁荣和商业的发展。但由此也产生了因商业发展而导致谷贱伤农,大地主、大商人对农民兼并侵夺加剧,大批农民流离失所,阶级矛盾日趋激化的社会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晁错上了这篇奏疏,全面论述了“贵粟”(重视粮食)的重要性,提出重农抑商、入粟于官、拜爵除罪等一系列主张,这对当时发展生产和巩固国防,都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本文观点精辟,分析透彻,逻辑谨严,文笔犀利,具有汪洋恣肆的气势和流畅浑厚的风格。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1),织而衣之也(2),为开其资财之道也(3)。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无捐瘠者(4),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5),加以无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6),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7),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之(8),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9),中人弗胜(10),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11)。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12),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13)。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14);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15),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16),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17)。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18),履丝曳缟(19)。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20),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21),得以拜爵(22),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23)。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24),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25),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26),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27),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28),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选自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食货志》在圣明的君王统治下,百姓不挨饿受冻,这并非是因为君王能亲自种粮食给他们吃,织布匹给他们穿,而是由于他能给人民开辟财源。所以尽管唐尧、夏禹之时有过九年的水灾,商汤之时有过七年的旱灾,但那时没有因饿死而被抛弃和饿瘦的人,这是因为贮藏积蓄的东西多,事先早已作好了准备。现在全国统一,土地之大,人口之多,不亚于汤、禹之时,又没有连年的水旱灾害,但积蓄却不如汤、禹之时,这是什么道理呢?原因在于土地还有潜力,百姓还有余力,能长谷物的土地还没全部开垦,山林湖沼的资源尚未完全开发,游手好闲之徒还没全都回乡务农。百姓生活贫困了,就会去做邪恶的事。贫困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务农,不从事农业就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不能定居就会离开乡土,轻视家园,象鸟兽一样四处奔散。这样的话,国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墙,深险的护城河,严厉的法令,残酷的刑罚,还是不能禁止他们。人在寒冷的时候,不会等有了轻暖的皮衣才穿;饥饿的时候,也不会等有了美味才吃;饥寒交迫,就顾不上廉耻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两顿饭就要挨饿,整年不做衣服穿就会受冻。那么,肚子饿了没饭吃,身上冷了无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儿子,国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贤明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让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减轻他们的赋税,大量贮备粮食,以便充实仓库,防备水旱灾荒,因此也就能够拥有人民。百姓呢,在于君主用什么办法来管理他们,他们追逐利益就象水往低处流一样,不管东南西北。珠玉金银这些东西,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然而人们还是看重它,这是因为君主需要它的缘故。珠玉金银这些物品,轻便小巧,容易收藏,拿在手里,可以周游全国而无饥寒的威胁。这就会使臣子轻易地背弃他的君主,而百姓也随便地离开家乡,盗贼受到了鼓励,犯法逃亡的人有了便于携带的财物。粟米和布帛的原料生在地里,在一定的季节里成长,收获也需要人力,并非短时间内可以成事。几石重的粮食,一般人拿不动它,也不为奸邪的人所贪图;可是这些东西一天得不到就要挨饿受冻。因此,贤明的君主重视五谷而轻视金玉。现在农夫中的五口之家,家里可以参加劳作的不少于二人,能够耕种的土地不超过百亩,百亩的收成,不超过百石。他们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获,冬天储藏,还得砍木柴,修理官府的房舍,服劳役;春天不能避风尘,夏天不能避署热,秋天不能避阴雨,冬天不能避寒冻,一年四季,没有一天休息;在私人方面,又要交际往来,吊唁死者,看望病人,抚养孤老,养育幼儿,一切费用都要从农业收入中开支。农民如此辛苦,还要遭受水旱灾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敛,随时摊派,早晨发命令,晚上就要交纳。交赋税的时候,有粮食的人,半价贱卖后完税;没有粮食的人,只好以加倍的利息借债纳税;于是就出现了卖田地房屋、卖子孙来还债的事情。而那些商人们,大的囤积货物,获取加倍的利息;小的开设店铺,贩卖货物,牟取利润。他们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货物的机会,所卖物品的价格就成倍抬高。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华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没有农夫的劳苦,却占有农桑的收获。依仗自己富厚的钱财,与王侯接交,势力超过官吏,凭借资产相互倾轧;他们遨游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乘着坚固的车,赶着壮实的马,脚穿丝鞋,身披绸衣。这就是商人兼并农民土地,农民流亡在外的原因。当今虽然法律轻视商人,而商人实际上已经富贵了;法律尊重农民,而农民事实上却已贫贱了。所以一般俗人所看重的,正是君主所轻贱的;一般官吏所鄙视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恶颠倒,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国家富裕,法令实施,那是不可能的。当今的迫切任务,没有比使人民务农更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从事农业,关键在于抬高粮价;抬高粮价的办法,在于让百姓拿粮食来求赏或免罚。现在应该号召天下百姓交粮给政府,纳粮的可以封爵,或赎罪;这样,富人就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就可以得到钱财,粮食就不会囤积而得到流通。那些能交纳粮食得到爵位的,都是富有产业的人。从富有的人那里得到货物来供政府用,那么贫苦百姓所担负的赋税就可以减轻,这就叫做拿富有的去补不足的,法令一颁布百姓就能够得益。依顺百姓心愿,有三个好处:一是君主需要的东西充足,二是百姓的赋税减少,三是鼓励从事农业生产。按现行法令,民间能输送一匹战马的,就可以免去三个人的兵役。战马是国家战备所用,所以可以使人免除兵役。神农氏曾教导说:“有七八丈高的石砌城墙,有百步之宽贮满沸水的护城河,上百万全副武装的兵士,然而没有粮食,那是守不住的。”这样看来,粮食是君王最需要的资财,是国家最根本的政务。现在让百姓交粮买爵,封到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个人的兵役,这与一匹战马的功用相比差得太远了。赐封爵位,是皇上专有的权力,只要一开口,就可以无穷无尽地封给别人;粮食,是百姓种出来的,生长在土地中而不会缺乏。能够封爵与赎罪,是人们十分向往的。假如叫天下百姓都献纳粮食,用于边塞,以此换取爵位或赎罪,那么不用三年,边地粮食必定会多起来。(宋心昌)【注释】(1)食(sì寺)之:给他们吃。“食”作动词用。(2)衣(yì益)之:给他们穿。“衣”作动词用。(3)道:途径。(4)捐瘠(jí吉):被遗弃和瘦弱的人。捐,抛弃;瘠,瘦。(5)不避:不让,不次于。(6)地著(zhuó着):定居一地。《汉书·食货志》:“理民之道,地著为本。”颜师古注:“地著,谓安土也。”(7)廪(lǐn凛):米仓。(8)牧:养,引申为统治、管理。(9)石:重量单位。汉制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10)弗胜:不能胜任,指拿不动。(11)长(zhǎng掌):养育。(12)政:同“征”。虐:王念孙以为当作“赋”。(13)改:王念孙以为本作“得”。(14)倍称(chèn衬)之息:加倍的利息。称,相等,相当。(15)贾(gǔ古):商人。(16)奇(jī基)赢:利润。奇,指余物;赢:指余利。(17)阡陌(qiānmò千莫)之得:指田地的收获。阡陌,田间小路,此代田地。(18)乘坚策肥:乘坚车,策肥马。策,用鞭子赶马。(19)履丝曳(yè业)缟(gǎo搞):脚穿丝鞋,身披绸衣。曳,拖着。缟,一种精致洁白的丝织品。(20)乖迕(wǔ午):相违背。(21)县官:汉代对官府的通称。(22)拜爵:封爵位。(23)渫(xiè谢):散出。(24)损:减。(25)车骑马:指战马。(26)大用:最需要的东西。(27)五大夫:汉代的一种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级中属第九级。凡纳粟四千石,即可封赐。(28)擅: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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