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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之规定,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申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编办审定并汇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予以下达,并就做好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13名,其中安定区179名,通渭县167名,陇西县180名,漳县137名,渭源县128名,临洮县175名,岷县390名,市直57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安排招聘计划的依据及有关意见
1.根据《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规定和要求,今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继续坚持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安排。考虑到部分县有空编、个别县总体超编的实际情况,对满编的县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从严控制、适当灵活”的原则,考虑当年自然减员等因素适当安排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在编制内按需核定招聘计划。
2.各县区、市直事业单位在安排招聘岗位时,要以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的充分就业,重点保证紧缺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的就业。
3.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招聘岗位向重点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向漳县、岷县等地震灾区倾斜,优先保证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教育教学单位和地震灾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4.在招聘岗位和专业设置上,按照“岗位分类、专业归类”的原则,分为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两大类,其中非师范类分为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兽医类、水利工程类、水保类、政法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文秘类、交通工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环境保护类、土地管理类、机械工程类、材料工程类、机电控制类、地质矿产类、安全生产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食品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英语类、广播电视类、综合类等33类;师范类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与计算机、学前教育、教育综合岗等15类。各县区乡镇事业站所和乡镇卫生院根据单位性质按上述大类归类申报;县直和市直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上述大类归类申报,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按岗位所需专业申报。
5.非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应聘人数超过需求计划的紧缺专业研究生,以及未参加单独招聘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全部纳入全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
6.对2012年选拔到乡镇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单列,服务期满经县区人社部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合格后,直接安置到乡镇基层工作。
7.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精神,对2012年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选拔考试、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基层工作的“西部计划”大学生,由现服务所在县区团委、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就地就近安置到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
(1)2002年至2014年毕业,到我市登记注册后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持《择业证》或《报到证》到我市登记注册的的未就业普通中专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不含党校函授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
(3)部分岗位招聘在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已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紧缺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和部属院校的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不受地域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五、发布公告
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定西电视台、定西日报、定西党政网、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dxsrsj. gov.cn)统一发布全市的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各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上审定的招聘计划,在本县区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
六、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全市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1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考务费:每人150元,其中100元上缴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上统一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运送、阅卷及制作准考证等所产生的费用。
4.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专科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岗位计划可由县区通盘考虑予以调整,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考试前面向社会公布。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可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整个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务于11月25日前按规定的格式将报名情况汇总表(表4)(附软盘)、报名情况统计表(表5)、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对照表(表6)报送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所有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发给考生。
七、考试
1.考试组织: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市直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需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考试前制定出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面向社会公告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3.考试地点: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各县区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定西集中考试。
4.考场设置: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编排考场,每个考场30人,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编排在同一考场。
八、成绩计算及加分项条件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有技能要求的招聘岗位,在笔试结束后需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按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执行。
加分项条件严格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公示期满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上报的材料主要有:(1)各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同意聘用的报告及聘用人员花名册;(2)填写《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3)报名所需证件原件;(4)考察、考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经批准聘用的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也是我市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将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随意变通政策和上交矛盾。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招聘政策落实到位、招聘程序公正透明、招聘结果真实有效,让组织满意、考生满意、社会满意。
3.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招聘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同时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不负责、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一些重要环节,还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县区在招聘期间都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届时市上将派出巡视组赴各县区进行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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