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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聘专业技术类雇员(中级)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聘专业技术类(中级)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选聘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资料报名、电子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21日9:30—17:30(邮寄报名资料的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1605室;
4、邮寄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605室。邮编:518119;
5、电子邮箱:szdpxqzzrsj@163.com
6、咨询电话:28333212;
7、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可本人现场报名,也可采取邮寄资料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
(4)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5)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交《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聘专业技术雇员(中级)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可邮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上传以上证件的扫描件;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适岗能力测评及资格初审
(一)本次招聘适岗能力测评采取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式,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且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进入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人数1:10的比例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前5名考生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委托龙岗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环节,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4、无犯罪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均7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公开关于考试相关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选择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依程序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10月31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雇员要在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2014年11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类(中级)雇员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2014年11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类(中级)雇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2014年11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类(中级)雇员报名表.doc》,《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来源于大鹏新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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