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郑州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1358 次 日期:2014-11-14 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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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招办、各高(完)中:

为切实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名工作流程,加强报名工作管理,现将2015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0日9:00开始,截止到2014年12月19日18:00(艺术、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截止到11月24日18:00),其中往届生和社会其他考生的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4年12月15日-19日进行。

提前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称体育单招)、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考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9日。

三、报名手续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考生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现场采集。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学业水平准考证、户口本(簿)和身份证,在就读学校报名。其中外省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须具备本省户籍异地就读考生所要求的报名手续外,考生还须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能兼报,否则后果自负。

(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凭学历证明、户口本(簿)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本(簿)、最终学历证书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领取《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表内有关内容,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交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可办理报名手续。《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县(市、区)招办留存,另一份上交市招办。同等学力,原则上为初中毕业满三年、小学毕业满六年,特殊情况由市招办和县(市、区)招办会同认定。

(五)户口为本省其他省辖市在我市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到户口所在地报考,也可凭高中学业水平准考证、户口本(薄)和身份证,在就读学校报名。异地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对应的当地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名单一致。不在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这类考生的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类别为其他)。

(六)台湾省籍考生应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持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能报考),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八)报考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四、报名站代码、报名序号的编排

(一)各报名站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编排,不得重号。

(二)各报名站要做好考生报名序号的编排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招办下发的信息标准编排,共12位。前两位为郑州市代码01;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五、六位为报名站代码(艺术类为90,体育男生为94,体育女生为95);第七位为1;第八位:1为文科综合,5为理科综合;后四位是顺序号。各报名站分文、理从0001编起,一人一号,不得重号。

五、艺术类专业报名

(一)全省艺术类省统考共分:美术、音乐、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模特、空乘、影视表演、编导制作、书法、体育舞蹈九大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其中一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除音乐、美术、书法类之间不可以相互兼报外,其余各专业类别之间可同时报考。

(二)音乐类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选报音乐专业统考主科。音乐专业统考主科分为声乐、器乐、舞蹈。考生的音乐主考科目只能选择一科,不可多选。统考主科为器乐的考生还要填写所考器乐名称。主科名称和器乐名称代码见《信息标准》。

(三)凡未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所有艺术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专业统考不合格的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四)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校考)违规、违纪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育类专业报名

(一)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应填写体育专项项目一栏,且只能选报一项。体育专项名称及代码以省招办下发的《信息标准》中的体育专项名称和代码为准。《信息标准》中没有涵盖的专项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项选定后不得变更。

(二)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考试项目为:

1.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

2.专项技术: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

(三) 专业考试安排在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介绍信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准考证》在考试现场领取。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

(一)各报名站要按照省招办下达的统一信息标准和信息采集程序,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改善软、硬件工作环境,保证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条件。

(二)各县(市、区)招办根据各报名点上报人数,收取考试各项费用并网上支付后编制报名序号,获取登录密码。统一打印的报名序号和登录密码应注明“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各报名站要坚决杜绝将考生报名序号文、理分发错误的现象发生。

(三)各县(市、区)招办应根据本地考生人数,结合设备情况合理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上网填报时间段,既要组织考生按时完成填报,又要避免考生集中填报对网络产生过大压力。网报期间,各报名站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报名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填报。

(四)考生照片和身份证图像信息的采集必须统一使用省招办下发的采集软件。考生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通过数码照相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扫描等方式采集,照片应符合身份证照片标准。

(五)考生指纹信息采集。考生指纹信息采集与身份证、照片信息采集同步进行,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六)考生评语采集。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评语由所在学校录入,社会考生评语由县(市、区)招办根据考生工作单位、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鉴定录入。

(七)考生照顾信息采集。考生照顾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县(市、区)招办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交市招办。考生照顾信息网上申请时间及具体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八)考生信息确认。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核对,考生应对其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姓名、民族、监护人、考生类别、毕业类别等信息涉及考生的身份认定和报考资格的确认,在提醒考生认真核对的基础上,要组织专人与考生有关证件逐一进行核对。考生评语由考生毕业学校或单位进行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出现错误要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并再次进行上述核对工作,直到所有内容准确无误。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考生本人、报名点负责人和考生所在单位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一份作为档案材料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袋,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装订成册由县(市、区)招办妥为保管。

(九)各县(市、区)招办根据需要及时为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军检等考生提供所需照片。

(十)参加过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再重新采集信息。

八、信息公示

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办要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性别、照片、身份证图像、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的班级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张贴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16日-22日。公示期间同时公布省、市、县(市、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省招办举报电话:68101503、68101523,市招办举报电话:67882003)。公示期间,举报电话要指定专人接听和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

公示期满后,各报名站对报考资格审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必须保证本报名站所有考生全部符合报考条件,无弄虚作假现象,并对所有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书面材料由校长和教务主任(或年级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所在县(市、区)招办留存。

九、西藏班学生、西藏插班生及新疆班考生报名工作

省实验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一中、郑州四中四所高中的西藏插班生和西藏班学生统一到惠济区招办履行报名手续,县(市、区)代码为08,名称为西藏班。郑州七中和郑州十一中的新疆班学生统一到金水区招办履行报名手续,县(市、区)代码为09,名称为新疆班。

十、特殊形式招生报名工作

(一)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含免试生),均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二)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凭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身份证、户口簿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报考需参加普通高考,并在我省评卷的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含创新试点班)、东南大学少年班报名点代码为“99”,报考不需参加普通高考的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报名点代码为“98”。

(三)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有关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凡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四)报考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驻马店财经学校等中专应届毕业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6”(职教师资),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报名点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编排。

(五)报考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盲聋哑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8”(高职班),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报名点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编排。

(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须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各县(市、区)招办审查的考生相关报名材料不含等级运动员的有关材料。体育单招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7”(运动训练民族体育),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报名点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编排。2015年3月3日至4日考生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领取《河南省2015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凭此《确认单》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和考试有关手续。无《确认单》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单招学校的报名、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七)报考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报名时只缴纳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不缴纳考务费。如同时兼报普通高考,须按单独招生和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的要求分别进行报名,不得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号办理提前单独招生的录取备案手续。

所有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十一、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取消今年的报名资格,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二)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没有报到入学今年重新报名的,如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考生名单中,可以接收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还要与高校学籍部门集中进行核对,经查实确属高校在校生报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高校学籍。

(三)对于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须核准事实。经查确系同一考生,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属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和与户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接受。对此类考生,要从严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四)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应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县(市、区)招办应严格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五)对高二学生报考的,审查发现后要予以拒绝;报名后发现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取消考试成绩,下一年度也不准参加高考。

(六)同一考生违规重复报名的,取消今年的报名资格。

十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招办、各高(完)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聘,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二是要根据普通高招网报工作的特点,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三是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报名工作流程,并将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张贴公布,确保普通高招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报名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招办、各高(完)中要把资格审查作为报名的首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要把高二学生报考、高校在校生报考、冒名顶替报考和重复报考作为防范和审查的重点;对考生的户口、毕业证、高中学业水平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要进行重点审核;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考生父母栏填写为其他监护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填写为已故;对无故缺项或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

为严格考生信息采集管理,各高(完)中只能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负责。往届生和社会其他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集中设置的报名站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县(市、区)招办要安排专人逐一审查往届生和社会其他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薄)、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并签名负责,杜绝不符合条件考生的报考。

(三)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安全。

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强化集体管理。一要加强对考生信息采集全过程的监督,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二要规范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的使用,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任何人不得对外传播和使用。三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与教育。不得要求考生填写统一的密码验证信息和设置格式,防止考生群体信息的泄露;同时要加强对考生保密意识的教育,防止因密码泄露造成严重后果。

(四)加强收费管理。

按照豫价费字〔2000〕145号文件和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需收取报名费15元/人,文化课考试费48元/人,信息采集费12元/人,体育专业考生专业考试费50元/人,以上费用为网上支付。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的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县(市、区)招办收取(不进行网上支付)。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模特、空乘、影视表演、编导制作类的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交到考点。

各县(市、区)招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各种收费标准应于报名时向考生公布。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健全报名组织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办主任、校长是报名组织、报名管理、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确认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要和县(市、区)招办,学校报名负责人、年级长、班主任要和校长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考生各项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在报名工作中,对于弄虚作假和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致使高二学生、高校在校生等不符合条件报考及冒名顶替报考的,要严肃追究报名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名站,县(市、区)招办应取消其下一年度设立高招报名站的资格。

(六)新增考点申请。

需增加新考点的县(市、区),一定要按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全面进行考察,同时要注意检查英语听力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对新增考点要写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考点的详细情况,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市招办。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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