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安排
来源: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3388 次 日期:2014-11-14 1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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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职改办〔2014〕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我省职称工作整体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基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师德为先的原则;

3.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的原则;

4.人岗匹配的原则;

5.严格把关,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一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二要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三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四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也可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五要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各届的监督。

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的人员要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期及禁止申报期限内不得申报。同时,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保证教师的平等参与权,对于在往年评审中因业绩条件不足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限制个人申请。

(三)科学制定推荐办法。科学、合理的推荐办法是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自2014年起,各县(市、区)要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办法进行完善,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统一的推荐办法。推荐办法应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为基本依据,在广泛征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各学校的具体推荐办法可在各县(市、区)统一的标准下进行细化,经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后实施。凡没有制定统一推荐办法并上报备案的县(市、区),市职改办将对整个县(市、区)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凡没有制定推荐办法并上报备案的学校(中心校),县(市、区)职改办也要停止进行资格审查。

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

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是促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规范化,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在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时应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并以组织单位所下发的规范文件为依据,凡没有文件依据的不得入库。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将通过“安阳职称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三、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在职称申报推荐、材料接收审核、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实行管理责任制,对于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一)推荐环节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应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业务主管部门、职称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或当地职称工作负责。

(二)材料接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单位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职称管理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对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材料逐级进行审核并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

四、有关人员申报问题

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顺利衔接,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申报评审,原取得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不需转评可以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进行申报,在不同学段教学岗位的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跨学科领域的特殊性,专职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可以选择与自己工作相近的学科进行申报,《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现从事专业”一项填写为“综合实践活动”,其所取得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予以认可,但“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的内容必须与所申报学科相关。

由于小学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外,取得其他专业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小学教师可以不再转评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五、关于申报高级职称的过渡问题

(一)对于第十二条(五)中要求的“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显著,近6年来至少有5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学生评价满意度高”部分,如果本单位没有符合要求的人员,或者符合要求的人员少于指标数的,在正常推荐出申报人选后,可以按3年优秀再推荐出其余的人选。

(二)符合《评价标准》第十二条(五)和第三十七条的过渡人员,单位必须写出专题书面申请2份,1份市职改办留存,1份报高评委。

六、讲课答辩工作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市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要进行讲课答辩。高级讲课答辩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以县(市、区)或市直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高、中级分别经省、市职改办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高、中级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省、市职改办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后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校(园)长培训合格证、真实性保证书等原件。

3.上报《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五公开”监督卡》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中级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报人事职改部门。

4.以县(市、区)或市直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3份(由各单位、县区统一收集,逐级审核签字后,1份交市职改办存档,1份装材料袋报评委会,1份留呈报单位)。

6.2014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过渡申请表。

(二)报送高、中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1.经省、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高、中评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中级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5.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校(园)长合格证等原件。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9.《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为近6年)。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10.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提供。

11.业绩成果。业绩材料应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文献数据库网站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12.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14.2014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过渡申请表。

(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报送的材料

1.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

2.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四)整理评审材料要求

1.手提材料袋一人一袋,袋外标明级别、系列、专业、姓名、单位。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直接装在手提袋中。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公示评议情况确认表等一并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上标明“①基本证件”。

4.能力和经历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②能力和经历材料”,文件袋直接装在手提袋中。能力和经历材料按照顺序整理,例如“评价标准”中“第十二条”内含有10项要求,第一是“专业知识和能力”……第十是“支教”,要标识清楚每一项,并按照这个顺序整理材料、装袋。

5.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③业绩成果”,文件袋直接装在手提袋中。整理顺序与《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一致。

6.所有复印件按顺序整理装订,装入1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④复印件”。

八、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2014年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要求6年以上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此类推。

(三)加强材料审核把关。评委会工作人员在接收评审材料时应认真进行审核,并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中签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业绩材料应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要求或检索不到的不予接收,并从《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中划去,切实做到《评审表》、《评审简表》及其电子版与业绩材料相一致。

(四)各县(市、区)要严密组织,密切配合,于11月21日前抓紧时间召开工作部署会,并将时间安排上报市职改办,市改办视情参加。

(五)各级职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职称工作程序,严肃职称工作纪律。要加强政务公开,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受理、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借故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报上级职改部门研究后答复。

(六)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可复制或从“安阳职称网”中下载。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1.2014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时间安排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3.2014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过渡申请表

温馨提示: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2014年度安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过渡申请表》来源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于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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