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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县职校及社会青年:
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全县设置建始一中、建始二中、建始职校、建始民高和建始招办5个报名点,同时开展报名工作。在校学生(含应、往届)由所在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并履行报名手续;社会青年和建始户籍回建始报考的考生由县招办负责资格审查并履行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根据全省统一规定分为两个时段分别由各报名点组织网上报名(网址: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
第一时段:2014年11月17日—19日为全省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第二时段:2014年11月27日—28日为恩施州非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9日—30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此外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二、报名对象、条件及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普通高考,共设6个科类,文史、文艺、文体、理工、理艺、理体,考生仅限报一个科类;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可报普通高考,也可报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但不可兼报。报“技能高考”的中职生必须先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技能操作考试(学前教育、会计、护理、建筑、农学、旅游、计算机、电子、机械,时间为2015年3月—4月),再参加统一的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7日上午)。报“高职单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中职毕业生凭技能高考(含单招)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
2、外省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县报名,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我县具有三年高中学籍;二是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单独上报《2015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学籍证明》和《2015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3、高中学籍不在我县由外省迁转户籍到我县报考的普通高考考生,户口迁转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前。
4、在籍应届生在本校报名,借读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社会青年应届生在县招办报名,各报名点不得接收户籍与学籍均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往届生在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州外户籍的往届生不得在我县报名(州规定)。
户籍在我县,但在外地就读确需回我县报考的应届生或往届生必须凭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验明身份并符合条件后方可在县招办报名。
5、艺术类全省统考今年增为4个专业类别,分别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应的类别统考,仅选一个,不得兼报。“美术与设计”于2014年12月6日考试;选“戏剧与影视”的考生必须在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表演中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
6、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他艺术类考生凭报名号、身份证号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考试。
7、我省考生不能在外省报名借考,同时也不接受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借考。凡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湖北省常住户口(随迁子女除外)等条件方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报名点资格审查人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报名点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现作如下规定:
1、在校学生无论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一律由所在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
2、从外地回我县报考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由县招办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必须验证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原件,并收齐复印件。随迁子女还须验证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职业、住所房产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并填写“学籍证明”和“资格审查表”。
4、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应届生、往届生、社会青年、高校退学考生和外省户籍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审查,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点要求考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粘贴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复印件,班主任、审查人签署意见,完善《登记表》的内容后将其分科类,按报名号次序整理交县招办备查。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7—68880280、68880349,县招办举报电话:0718—3223755
四、报名办法与方式
第一阶段: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6日前完成艺术类考生资格审查,收缴报名费,上报人数,领取报名号,17日—19日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相,完善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签字确认。学校于11月22日前交报名信息。
第二阶段:非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4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收缴报名费,上报人数,领取报名号,11月27日—28日考生网上报名与信息提交。信息员全面浏览、检查网上报名情况,做到一个都不少,一项都不漏,一栏都不错。
第三阶段。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2014年12月4日—12日,考生凭报名卡、携带二代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日期,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报名或不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宣传时要给考生讲明白省《报名工作通知》中的“注意事项”和“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的内容,避免考生报考失误。
五、报名工作要求
1、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政府对高考政策的贯彻执行,影响着广大考生被高校的正常录取,各报名点务必本着向政府负责、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好高考报名的组织管理工作。保障网络畅通,更新相关设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与学籍管理部门一道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2、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各报名点要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做到省文件规定的7个“杜绝”。报名结束后,须将考生报名信息(姓名、报名号、考生类别、毕业学校、民族等)通过各种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确保高考报名顺利开展。各报名点要组织班主任和信息员认真学习《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重点是“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的内容,做到组织有序,指导准确,运转流畅,不出差错。
4、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高考“优录加分”政策宣传和材料收集的准备工作。各项“优录”政策要完整交给考生,让考生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报一项申报。
5、严格执行《2015年建始县高考工作日程安排》。高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报名点要按《日程安排》要求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保障高考工作有序推进。
6、有关费用。各报名点要坚持“收有依据,消费自愿”的原则,不得多收,更不得滥收。谁出问题,谁负责。2015年高考报名费为165元/人,其他代收费项目要广泛向考生宣传,考生自愿消费一项收取一项,不得强行收取或多收。
建始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3、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
7、2015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温馨提示: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 湖北省市(州)、县(市、区)名称及代码表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5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学籍证明 2015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015年建始县高考工作中学责任书 2015年建始县高考报名号分布及人数统计表.doc》来源于2015年湖北省高考,最近更新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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