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业单位:
为了调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促进抚顺经济的全面发展,2014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资历,但具有较高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在科研、生产和社会事业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定工程、农业、经济系列市内有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实施范围
全市市(县、区)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评定系列为工程、农业和经济系列。
二、申报条件
(一)工程(不包括建筑工程)和农业系列
⑴基本条件:
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
②具备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⑵业绩和专业理论条件:
在下列条件中须具备三项以上(同一项目或课题只算具备一项)。
①参与省部级或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研究的科研项目与科研课题直接创造的经济效益,数额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审核依据:项目(课题)立项审批手续、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含项目课题完成人员名单)、原始财务税务凭证;
②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等级奖励,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须二项以上。部、厅各类单项专业奖励须提高一个等级。正常晋升工程师以前获得的奖励可降低一个等级比照对待;
③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难题或填补省内本专业空白,专业技术水平居于省内前列(须出具省以上有关学科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及技术负责人签字);
④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一部本人撰写的1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译著;参与编写本专业国家或部颁技术标准及规范;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研讨会交流本人撰写的论文(编入论文集)三篇。审核依据:刊物、专著、技术标准等原件;
⑤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有关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
(二)建筑工程系列
建筑系统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市内有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依据为2003年11月市人事社局制定的《关于对我市建筑系统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定中级和市内有效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补充规定》。
(1)基本条件:
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
②具备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业绩和专业理论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中四项以上(同一项目或课题只算具备一项):
①省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②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
③民用或工业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完成一级一项、二级两项、三级三项;
④工业安装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完成大型一项、中型两项;
⑤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完成甲级一项、乙级两项;
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工程要求并创造利润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
⑦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或省精品项目一项,省级优良(优质)工程奖两项;
⑧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审核依据:奖励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和研制人员名单;
⑨获市建委评定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优秀项目经理;
⑩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一部本人撰写的5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译著;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研讨会交流本人撰写的论文(编入论文集)两篇;起草市级本行业规章制度。审核依据:刊物、专著、论文集原件,规章制度签发单及原件。
(三)经济系列
(1) 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满10年,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0年。
(2)业绩和专业理论条件:
①熟悉和掌握有关经济工作,能够综合分析和解决处理现在经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须提供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可);
②须在大型企业中,担任主要领导,并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经专家认定在同行业中领先;在企业中提出过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相关材料);
③主持管理过科研设计、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业务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相对稳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材料);
④主持或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并获得成功经验推广,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
⑤获得省级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者;
⑥获市级以上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人员,或市级调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⑦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经济或相近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报卷材料要求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装入材料袋中。
此表由本人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评定表第8页,单位审核意见栏盖单位公章,审核人栏由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盖主管部门公章,审核人栏由负责人签字。
申报人员须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9页“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并签字;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一份,装入材料袋中。
此材料要求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以免散落丢失)。
第一项《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份):装订在报评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单位盖章,“主管部门意见”由主管部门盖章。
第二项学历、资历: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检索证明(若2000年之前毕业,学信网上检索不到,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检索证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对已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的,在评审时,可适量加分。所有复印件及检索证明需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三项主要业绩成果:获得奖励时间须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后,科技成果获奖者须等级内额定人员。要求提供各项业绩成果证明复印件、获奖公布名单、专利检索证明(可到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并打印检索页),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加盖印章。(奖项后面要附公示的文件或网上检索证明,或到发证部门开具证明)
第四项主要论文、著作:发表论文、著作时间须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后。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期刊、论文检索证明,每篇文章分别对应期刊检索证明、论文检索证明装订;著作要求提供封面、目录、封底及著作检索证明(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进行著作检索)。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加盖印章。
第五项其他:要求提供荣誉证书、学术(衔)称号(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及各级审核部门印章。
3.《副高级职称申报登记表》打印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袋》(主卷)一份。主卷袋封面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整。
5. 申报材料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查找“专技处”,下载“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各级评定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副高级职称申报登记表》按要求填报。
6. 请各单位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含各类证书、证明原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于庆龙
联系电话:52424116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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