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招收专业 | 计划人数 | 备注 | |
交通运输 | 45 | 航空器械维修方向 | ||
旅游管理 | 25 | 邮轮经济方向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只招男生(行业用工要求) | |||
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男女兼收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 |||
九、录取规则 | 1.成绩要求: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合格(详见“其他须知”);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要求学业水平考试物理科目成绩等第为C及以上。 | |||
2.录取办法: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合成录取总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满分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0)+自主测试成绩(满分200)。 | ||||
3.预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确定: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被预录取考生不再具有其他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候补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50%。 | ||||
4.录取确认及递补办法:被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未确认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由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名单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 ||||
5.同分情况: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2750183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7791256 | |||
十四、网址 | 学校网址:www.sues.edu.cn,招生网址:zsb.sues.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考条件:除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要求学业水平考试物理科目等第C及以上外,其他专业及科目均不作限制。其他情况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 |||
(二)自主测试相关说明 | ||||
1、资格线划定: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规定的本科资格线的考生,按不超过公布专业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确定测试名单,同分情况下按数学、语文、外语依次排序确定测试资格。 | ||||
2、时间地点:2015年2月14-15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地点: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 ||||
3、测试内容和分值 | ||||
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按培养目标和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从业要求,采取面试方式,综合考察考生遵纪协作,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英语水平。满分为200分。 | ||||
旅游管理(邮轮经济)专业:按培养目标和行业要求,采取面试方式,综合考察考生气质形象、沟通协调、专业发展潜能、英语和普通话水平。满分为200分。 | ||||
4、合格线划定:根据测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合格者方能取得预录取资格。 | ||||
5、兼报专业:各专业的自主测试成绩不能通用,要兼报其他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相应专业的自主测试。 | ||||
(三)学校自主测试安排、测试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名单、候补资格确认时间、录取确认时间和其他按规定需要公示的信息,均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 ||||
春招录取考生入学时间为当年九月。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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