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阅读:752 次 日期:2014-11-20 08:34:2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广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据此,共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因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以及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30-18:00)。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安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53号,联系电话:0826-2332669。

三、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详见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的公告》。

四、面试报名

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30-18:00)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考务费80元/人。凡未按时报到交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广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gapta.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c355302c-21d2-405b-82d6-f4dc4023abfa

姓名 性别 职位名称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行测成绩 申论成绩 民法成绩 笔试总成绩 笔试排名
张媛 司法助理员 11431402 1143511400309 49 52 128 67.917 13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