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阅读:745 次 日期:2014-11-20 1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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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春季招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5年春季我校在上海地区计划招收120名新生。其中: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30人,艺术教育专业90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复检,不合格及造假者做退学处理。
九、录取规则 一、技能测试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5年“春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12日9:00~16:00前,登陆http://www.sthu.cn报名(报名表由我校统一打印)。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13日(星期六)9:00~15:00。 4、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内(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明华楼第二会议室(118—124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 5、现场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背面写清姓名)。未按时前来确认的考生或考生本人不到确认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技能测试成绩:朗诵、口试100分,专业特长测试100分,满分200分。 7、测试科目:艺术教育专业⑴+⑶,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⑵+⑶ ⑴、中文朗诵:小说、散文、寓言、故事等任选(三分钟内,题材自备); ⑵、英语口试:朗读英语短文、现场互动交流(短文由我校提供); ⑶、专业特长测试(四项中任选一门): a、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清唱,不用伴奏)。 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八分钟内,自备音乐伴奏带)。 d、美术——静物色彩写生(工具自备)。 8、测试时间:2015年2月14、15日(星期六、日)8:30~16:00(详见准考证)。 9、测试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内(详见准考证)二、录取时间节点: 2月11日,学校官网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上线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倍); 2月12日,学校官网测试科目报名; 2月13日,考生测试科目现场确认; 2月14、15日,科目测试; 2月16日,学校官网公布测试科目成绩; 2月17日,学校官网公布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候补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0%); 3月1日上午8:30~11:00,考生至我校进行录取确认和候补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原件和春考成绩单原件),向确认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月2日上午8:30~11:00,候补考生至我校进行录取确认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需考生本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原件和春考成绩单原件)。三、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校面试资格线,且技能测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录取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校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艺术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沪价费(2014)007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9966101;3996602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9966266
十四、学校网址 http://www.sth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2015年春季录取确认的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书面通知为准)。

专业介绍

艺术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艺术教育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综合艺术特长的复合型人才,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以及社会各类文化艺术机构输送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的教师和社会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课程,以及艺术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艺术类技能的基础训练,至少熟练掌握一门艺术领域(音乐、美术)的专业技能,能够展开艺术专业的教学工作,与相关其他艺术学科相结合,达到综合艺术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同时,本专业着重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理想,引导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形成热爱艺术教育事业的专业道德与态度。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基本能力,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了解艺术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具有较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掌握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具有艺术的审美能力;

3.能初步做到艺术理论与教育理论相结合、各类艺术技能技巧相结合、艺术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及研究相结合;

4.具有艺术学科教学的基本能力,能够编制具体的教案并进行实施,掌握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5.掌握基础的教育研究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

四、核心课程

儿童发展心理学、初等教育学、音乐教学法研究、美术教学法研究、艺术教育概论、中外音乐简史、中外美术简史、钢琴、声乐、即兴弹唱基础、油画、国画、艺术材料研究与实践。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英语应用能力强、具有国际教育理念、教育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我国和国际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机构的幼教研究人员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儿童工作者。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和科学保教的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学前阶段的特性和教育价值,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理解“儿童为本”、“保教结合”、“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同时,学会了解儿童、教育幼儿的基本方式方法,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实践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领会儿童发展、儿童保教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2.具有较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和通识性的知识与能力。包括:观察、了解、评价和指导儿童发展的能力;创设与利用教育环境和游戏活动支持引导幼儿发展的能力、开发课程与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一日活动的安排组织能力,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能力、教育实践研究的能力、反思与发展自我的能力以及开展其他儿童社会工作的能力等。

3.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基本能力。包括具有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书面与口语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英语,具有较强的英文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与健康的审美表现能力,能通过艺术手段促进低幼儿童身心发展。

4.熟悉中外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了解中外学前教育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三、修业年限及学历学位描述

标准学制四年,最长修学年限六年

学历、学位描述:

学生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最低学分和学士学位条件授予者,可获得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前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满足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其学前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1、主干课程:

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学、课程设置、家庭和社区、幼儿游戏与指导、个别化学习中的环境创设、儿童行为观察与分析、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教育研究方法等。

2、主要实践环节:专业实践活动、专业见习和实习、社会实践等。

3、考核方式:中方课程主要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查课采用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方式;外方课程引进外方考核方式,课程采用闭卷、开卷考试,口试、课堂报告或课程设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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