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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司法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我州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经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再不递补。
3、本次政法试点班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
附件:2014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司法职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名单详情请查询:http://www.gzrsks.gov.cn/NewsDetail.aspx?ID=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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