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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等工作,特别提醒你注意做好以下事项:
一、考生报名准备及资格审查工作:
1.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1号)要求,所有符合高考报名基本条件申请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报名条打印和发放工作。
2. 凡属我县常住户口且在凤县中学就读或复读的考生,应届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往届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学籍档案等,由凤县中学按规定对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县招办统一进行复审。
3、凡户籍在我县由外地返回报名的考生,应届生须携带《2015年宝鸡市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2015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往届生及其他考生须携带《2015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学籍档案等资料。以上所需表格考生可提前在我县招办领取或在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交我县招办,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4、为了方便返回考生报名,我县采取正常工作日内考生随时返回随时进行资格审查、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发放报名条,2014年11月29、30日(双休日)集中对返回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结束后,我们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凤县中学校内张榜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对有举报的考生由我县招办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严防“高考移民”和违规报名等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性。
二、网上报名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4年12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未报名考生责任自负,不再补报,建议考生尽可能提前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
2.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可提前将报考科类、学业水平考籍号、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家庭情况及报名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做好记录,报名时可直接对照输入,避免出现差错。
三、报名信息确认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我县招生办将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考生本人必须于2014年12月15日前返回我县,对照片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坚决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核对、签字。
2.为方便返回户籍报名的考生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在正常工作日内我们可随时办理,并在2014年12月13--14日(双休日)集中为返回考生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bjzsksxxw.com/article.aspx?id=1095
高考报名举报及值班电话:0917-4763303
凤县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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