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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审查,共有85人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法定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在附件名单中的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于11月20日(9:0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未在附件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1月20日16时之前向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zxhpxb@163.com)或来电(81392812)提出。
请未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1月20日(9:00——16:30)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领回本人的小两寸照片等。领取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通过和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本人不能亲自来领取的,均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凭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81392812
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4年11月17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hxjy.com/cms/data/html/doc/2014-11/17/20878/index.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