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平市延平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规程
来源:延平人民政府网 阅读:1491 次 日期:2014-11-25 17: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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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2主体

延平区财政局

3设定依据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

4审批条件或标准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闽财会【2013】28号)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一次性通过”是指申请人应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通过)。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 -办结

7要求

7.1申报材料

7.1.1申请人到延平区财政局窗口领取表格或登入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办事—财政局下载《南平市延平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格1份,填写后由单位审核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本表不需要单位盖章;

7.1.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7.1.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1.5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同底);

7.1.6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2法定时限 30日;

7.3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7.4收费标准 无。

8联系信息

8.1业务咨询电话:8873030

8.2投诉电话:8069193

8.3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npxzfw.gov.cn/

8.4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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