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精神,为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计划名额为2人,全部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招生范围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市和自治区,和享受西部待遇的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除上述报名条件外,报考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报考要求等均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前须与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填写《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审核盖章。此材料务必提交,否则无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2.我校将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招收学生。
3.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的录取,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优先录取在学术、科研、教学等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在民族文化艺术方面有一定造诣的考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学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部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六、毕业生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户口、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应届生寄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须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2:2015年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协议
温馨提示:
《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2015年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协议.doc》来源于北京电影学院,最近更新2014年11月26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